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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编号 6921 类型 在线咨询 提交日期 2023-06-28
标题 户口本补办
内容 户口本丢失应该去哪里补办?是否需要户主本人办理?去补办都需要带什么?
回复人 公安局 回复日期 2023-06-28
答复内容

  根据《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》第九十三条之规定,公民居民户口簿遗失的,应当由户主持有效身份证补领,并签署遗失声明。

  户主不能亲自办理的,应当由户内成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内所有成年人签字(捺手印)认可的书面申请办理。

  公民申请补办个人户口页的,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申请办理。